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粉煤灰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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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健全物資采購管理體系,規(guī)范物資采購流程,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堅持比價比質比服務原則,嚴格執(zhí)行集團公司制定的《物資采購管理辦法》,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開招標選定原材料供應商,歡迎具有經營資質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1、招標項目名稱:粉煤灰
2、項目類別:原材料供應商
投標人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公司資源,經營范圍必須明確包含粉煤灰或化工原料及產品。投標報名時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銀行開戶許可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投標人須滿足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供應需求;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6、報價原則:
本次招標原材料采用投標人一次報價,最低價格中標,若最低報價相同則采用二次報價,最低價中標;報價金額以元為單位。(質量驗收標準查看附件1)各投標人在報價時應考慮市場價格波動、運輸費用等不確定因素,三個月內價格不做調整,本次投標報價為綜合含稅到廠單價(一票制結算)。連通市政內部制定控制價,如中標價高于控制價,此次中標價格作廢,招標單位和所有投標供應商采取競爭性談判,談判不成,另行公開招標。 7、交貨地點: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qū)渠溝工業(yè)園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院內。 8、供貨要求: 中標人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約定的價格、規(guī)格、數(shù)量和規(guī)定時間供貨,不得隨意更改品種,增減數(shù)量,否則招標人有權拒收;如出現(xiàn)漏送、錯送等情況,須加車進行補送,待招標人驗收、核對無誤后,供貨才算完成,且不得影響招標人的正常生產;中標人在合同期內未按招標人采購要求的,未履行合同義務的,沒能達到投標文件承諾服務要求的或中標人的資質在合同期內發(fā)生變化不再符合要求的,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且扣罰保證金,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9、發(fā)票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前粉煤灰中標供應商應向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付款方式:收到發(fā)票后,25個工作日內結算所有貨款,不開具發(fā)票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權拒絕付款。
10、合作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11、投標文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9日,進入淮北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站(www.jxxuetang.com)查看招標公告;投標書必須包含投標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開戶許可證加蓋公章(開戶銀行及銀行賬號)、報價單(附件2;需填寫完整,否則視為無效)。 開標時間:2021年6月30日上午10:00整。 具體要求:投標人須攜帶紙質版投標文件要按照標包分別密封在不同的文件袋中,并在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公章,現(xiàn)場進行開標。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qū)渠溝工業(yè)園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樓會議室。
凡有意向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6月29日17點前繳納相應投標保證金伍仟元整(5000元),并向報名登記人登記公司信息及投標項目,中標者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未中標者向招標人書面申請退還保證金。
14、聯(lián)系電話:
15、附件2為采購協(xié)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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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粉煤灰意向買賣協(xié)議
合同編號:LTSZ-CG-XXXXXX
出賣人:XXXXXXXXXX 買受人: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淮北市連通市政
簽訂時間:XXXXXXXXXX
第一條 標的、數(shù)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標的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計量單位 |
數(shù)量 |
單價 (含稅) |
金額 |
備注 |
粉煤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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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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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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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價格含稅含運費,以實際到貨數(shù)量為準 |
第二條 質量標準:以淮北連通市政質檢站提供的質量標準為準
第三條 驗收標準:以淮北連通市政質檢站提供的驗收標準為準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以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過磅單據(jù)為準
第五條 交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以貨車拉運方式送達,收到采購訂單后方可發(fā)貨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出賣人自理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實際到貨數(shù)量為準,以開具發(fā)票總金額結算,發(fā)票為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出賣人所交產品不符合質量 2.數(shù)量標準或交貨日期超過約定時間
3.貨品價格變動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賣人所交付產品質量不符合買受人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應按照買受人質量等級標準降價處理。
2、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時間及時交付產品的,影響連通市政生產的,將對出賣人處于20%總貨款的處罰。
3、出賣人所出售產品均為含稅價格,出賣人必須提供產品發(fā)票。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淮北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1.以采購訂單的方式確定發(fā)貨數(shù)量,發(fā)貨時間,在此期間內,價格和采購訂單價格一致;
2.如中標方不按合同履行供應貨物,無故停止供貨,將全部扣罰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處罰,并取消此次買賣協(xié)議(2次以上終身禁止投標人和實際控制人投標資格),同時已送貨款付款時間從取消買賣協(xié)議開始推遲六個月再無息支付;
3.質量驗收按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質量標準執(zhí)行,如不符合質量標準,給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造成所有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 出賣人(章):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社會信用代碼: 郵政編碼:2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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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人:淮北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買受人(章): 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qū)渠溝工業(yè)園 法定代表人:張立哲 委托代理人: 電話:0561-3860100 開戶銀行:濉溪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泰支行 帳號:20000469165710300000067 社會信用代碼:91340600MA2MTEX07M 郵政編碼:235000 |